今年以来,张家港市重点围绕增强执法人员“公正、文明、规范”执法意识,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。
执法行为更加规范。聚焦行政执法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环节,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全面落实,在重点执法领域建立规范化、标准化现场执法程序,先后印发《行政执法告知指引》《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》等制度,有效指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执法。结合“行政执法技能提升活动”,评选优秀现场执法视频,共享“教科书式”执法视频过程演示规范程序,为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提供了“样板”。
执法方式更加文明。紧抓造成“执法不文明”的关键因子,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,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、法理和情理,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接受程度。结合“谁执法谁普法”优秀案例选编推广,有力推进柔性执法,充分运用说服教育、劝导示范、警示告诫、指导约谈等方式,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。
执法监督更加有力。针对基层执法监督薄弱环节,在全市范围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活动,重点督察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地见效。严格亮证执法程序,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,实现社会对执法的有效监督。基层法制机构对照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》和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》,抓强抓实对基层执法单位的监督职能,有效减少执法不规范、不文明现象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(通讯员 张斯轩)